新聞來源:眉山網
更新時間:2019-08-16 09:46:20
責任編輯:雷堯
眉山網訊(何軍 廖文凱)日前,洪雅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在開展“迎慶4號”行動中查處一起無證駕駛違法行為,在查處過程中,同車的女性乘客“調包”不成,抓扯并咬傷民警被刑拘。
當天下午,該大隊在省道106線雅森水泥廠執勤點開展查緝布控。下午4時40分系統預警:川ZF0766尼桑車車主駕駛證處于被吊銷狀態,提示對該車進行檢查。從卡口拍攝的照片顯示,川ZF0766由一名男性駕駛,副駕駛坐著一名女性。4分鐘后該車經過卡口向執勤點駛來,在距離執勤點約70米的地方停下,一男性駕駛員下車離開。見民警走過來,副駕駛座位上的女乘客快速坐在駕駛員位置。這一幕被民警看得一清二楚。民警在對該車進行檢查時,女性乘客彭某紅(31歲,丹棱縣仁美鎮人,持C1駕駛證)堅稱自己就是駕駛員,車上無其他人員,要處罰就處罰自己。為進一步核實該車駕駛人,民警要求彭某紅積極配合到交警大隊作進一步調查處理。但彭某紅拒不配合,并抓扯執勤民警,在強制帶離時,彭某紅將執勤民警臉部咬傷。
經查,該車車主魏某倫(40歲,洪雅縣余坪鎮人)2012年在甘肅因交通肇事罪駕駛證被吊銷,因害怕被交警處罰下車逃跑,讓彭某紅頂包。魏某倫因無證駕駛機動車被依法行政拘留15日;犯罪嫌疑人彭某紅因涉嫌妨礙公務罪依法被刑拘。
交警提醒:交通警察設卡對各類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查處,是對交通秩序的有效管控措施,是確保所有交通參與者的出行安全。交警依法執行公務受法律保護,任何人應當自覺遵守交通法規,配合交警依法執行公務、對拒絕妨礙交警依法執行公務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希望廣大駕駛員在遇交警設卡盤查時,應當主動配合交警執法,共同維護良好的交通秩序,安全行車,文明駕駛,杜絕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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