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來源:眉山網
更新時間:2019-11-25 11:36:24
責任編輯:陳敏
允浩
養犬看似是小事、私事,實則是關乎城市文明的大事、公事。根據《四川省預防控制狂犬病條例》有關規定,近段時間,東坡區公安分局等多部門聯合開展了秋冬季犬只集中整治行動,旨在切實加強眉山中心城區犬只管理,維護社會公共秩序,保障人民群眾的健康和人身安全。
筆者了解到,犬只管理集中整治領導小組對中心城區現飼養的犬只進行了拉網式排查登記,審批頒發《限養區犬只準養證》,建立健全飼養犬只管理檔案,犬只審核辦證率100%、拴(圈)養率100%。對流浪犬、無主犬、不聽勸阻的敞放犬、不接受普查登記審批的犬、未經免疫或免疫無標識或免疫時效超期犬、依法規定不得在限養區飼養的狼犬、藏獒等大型犬兇猛犬開展強制整治,犬只整治率100%。
誠然,養犬是個人權利,但管好自家犬只,不給他人帶來不便,不威脅他人安全,這也是最起碼的文明素養。不可否認,不少養犬人都已具備這一文明素質,但依然有一些人我行我素,養犬文明習慣尚未養成。
為此,各成員單位長抓不懈,按照嚴格限制、嚴格管理、禁限結合、總量控制的原則,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落實管理措施,全力開展整治工作。同時,在集中整治過程中,深入轄區各居民小區、街道、人員流動密集場所,向居民宣傳文明養犬的法律規定,普及文明養犬常識,認真查找存在的問題及時整改,建立長效管理機制,落實日常管理措施,防止整治結束后出現反彈。
集中整治只是一種手段,目的是樹立人們的文明意識,形成對文明的敬畏,有效遏止不文明養犬行為,進一步提升城市文明形象,全力推動“雙創”工作常態開展,切實提升廣大人民群眾的安全感、幸福感。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