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網訊(記者 黃海波)3月19日,記者從市人社局獲悉,按照近日出臺的《四川省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實施辦法》,自2020年2月起,我市階段性減免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這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對已征收2020年2月社會保險費的,社保經辦機構重新核定參保單位應繳金額,準確確定減免金額,尊重參保單位的意愿和選擇,優先選擇直接退費,也可沖抵以后月份繳費。
據介紹,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是應對新冠肺炎疫情緩解企業生產經營困難的又一重大減負穩崗措施。其中,2020年2月至6月免征各類中小微企業養老、失業和工傷保險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參照執行;2月至4月減半征收大型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各類社會組織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減免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的單位或人員不包括機關事業單位(含參加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的單位)、以個體身份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
為方便企業準確辦理申報,符合減免政策的參保單位無需提交企業提交減免申請,企業只需按照規定向社保經辦機構正常申報費款所屬期的繳費人數、繳費基數等即可。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社保經辦機構將根據省上統一下發的參保單位劃型類型,準確確定減免金額,并推送參保單位執行減免政策后的征收計劃。”